跟理查德·洛克菲勒第二次见面后,沈国平为了不让自己再被打扰,便联系了霍真亭,对方给他提供了一间自家名下的房子,沈国平带着几个人搬过去。
就这样,他过了几天消停日子。
一直到拍卖会开始的这一天。
沈国平早早的起床,练完功夫后,自己开始做饭。
自从搬出酒店之后,他们就需要自己做饭吃,还好,沈国平的厨艺不错,而众人吃过一次后,竟然一致觉得,沈国平做的饭菜,比酒店里的饭菜更加合胃口。
倒不是沈国平的手艺比半岛酒店的大厨厉害,而是他做的饭菜基本上属于家常味道,所以,众人才会觉得顺口。
“吃饭啦!”
早饭沈国平做的是葱油饼加上冬瓜鱼丸汤,还有橄榄菜。
这三样组合,非常的下饭。
客厅那边的郝建业和何淑兰听到后,立刻走过来,帮忙端盘子。
“天天都让国平你下厨,真是太不好意思了。”
郝建业说着,脸上却没有不好意思的表情,他是不会做饭的,倒是何淑兰,会做一些,她也主动做过一次,但是,众人吃过之后,只觉得味道很平常,跟沈国平没办法比。
所幸,何淑兰自己也认识到自己和沈国平之间的厨艺差距,所以,她没有坚持要求做饭。
众人这才暗自松了一口气。
“还得是国平做的饭好吃!”
没心没肺的李龙吃完一口葱油饼,喝了一口汤后,说了一句。
结果立刻招来何淑兰的怒目而视。
开玩笑,在这里住着的几天,除了沈国平之外,只有她做过一次饭,现在李龙这么说,很明显是在说她。
“我错了,兰姐,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
李龙赶紧解释。
“我是说,来到港岛之后,就没有吃过几次顺口的饭菜,所以我才说国平做饭好吃。”